台海和平之路圖◎江夏美伊戰後不久美國向以、巴雙方應時提出"RoadMapForPeace"(和平之路圖),導致世界上最棘手難解的以、巴糾纏問題,露出一點和平的曙光。此舉同時也對文攻武嚇成性的東方霸道政權,傳達了當頭棒喝的警訊。而對長年處在對立,劍拔弩張的台海兩岸,此時提供「台海和平之路圖」,以理性認真思考,適其時乎? 一、中國內戰的終結與台海緊張的關係 當中國血腥內戰終結,勝方的共產黨建國(1949/10/1),本來從此就可天下太平;孰料,敗方的蔣介石下台後(1949/1/21),未與李宗仁代理總統一同亡命到美國,卻變成另一場大災禍的開端。因他和一百多萬軍民倉皇流亡,非法闖進台灣(註:手中無台灣主權簽約書)。並且掛起中華民國國號的招牌,自告「復職」(1950/3/1)而沿用不合現實的舊憲法, 竟然從境外向合法的中共政府,重新挑起爭奪中國政權之合法地位,天天咆哮「反攻大陸」才惹起台海不得安寧的局面。那時,適逢二戰後勝敗雙方的殖民地都陸續被「釋放」之時代。台灣是根據舊金山和約(1951年)被日本「釋放」而該歡樂時,卻不幸遇到大量流亡的中國難軍難民占據,被非法剝奪「釋放」,反而遭遇流亡獨裁政權之屠殺、 奴役、搾取的命運。好像葡萄牙殖民地東帝汶,剛被「釋放」就遭遇惡鄰印尼軍侵入後的命運也一樣。其實,台灣的禍不單行,因流亡政權很快就變「暴發戶」,而被剌激的中共政權的眼就變紅、口水也流不停,竟然以飛彈恐喝,圖謀併吞流亡政權所稱為寶島的寄養地—台灣。台海的緊張豈能不再升高! 二、清除內戰的「後遺症」到建立和平的路 (1)國號問題:台灣政府不應冒用聯合國會員國的名號或其類似名號(例如: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其簡稱「中國」,或是其擬似的「中華」、"China"等名號),而單純使用台灣的正名才能名副其實,令人尊重。然而「假中國」在國際上豈能允准存續?因為台灣主權未曾轉移給中國,況且「中華民國」又喪失中國全土,所以聯合國2758號決議案(1971年)才宣告: 「中華民國政權死亡,而由中共政權繼承」,但未允准繼承「中華民國」尚無主權的台灣。這也是各國不承認「中華民國」,而只支持「一個中國」的原因。莫怪國際主流不允許「賊」進入聯合國與「漢」兩立!(2)領土問題:流亡政權帶走的中國領土—金、馬二小島應歸給中國,始可促成中共口號中的「和平統一」。至於台灣本身是二戰後經過舊金山和平條約(1951/9/8), 由當時的台灣主權國日本對與會的世界各國簽訂:「放棄台灣領土主權」條文(註:此後日本不得與第三國簽署牴觸此條文的條約),敲定了台灣主權巳不屬於包括中國在內的任何國家。這「字據」是無人能推翻的。因有這「字據」,美國才能大膽制訂「台灣關係法」, 擺明只保護台澎住民,而絕不提金馬。可見,台灣與中國領土的區別,既清晰且不曖昧。(3)居民問題:台灣人口的絕大多數是出生於台灣,且仍然堅持以台灣國民為榮;另約15%住民是曾經隨同蔣介石的亡命者,其中多數仍想當中國人,但未必都願意赴中共體制的大陸定居。故此,可讓這群曾在兩岸都未得人心的蔣介石遺臣居住在金、馬特區,實行中共所主張的 「一國兩制」。如此一來這群人既可當中國人,又可享受五十年不變的高度自治,並推舉遺臣中的倆大老—連、宋,照著他們所主張:「一中的屋頂下」各當金門和馬祖的特區首長,與香港董首長平起平座,豈不是皆大歡喜?可見,既可滿足兩岸以及亡國之徒三方的心願,且符合國際原則:公義、人權、和平。 故此,按台灣住民所要國籍是中國或是台灣,以定各人的去、留(實例:日本政府依約,曾於1857年5月8日實行台灣住民自決國籍與去留),俾回到蔣介石肇禍前的原點,結束蔣介石遺臣的流亡生活才是「台海和平之路圖」的核心,也是聯合國義不容辭的責任。總之,「國號」「領土」「人民」都依照神的公義:「中國的物當歸給中國,台灣的物當歸給台灣」,和平之路即顯在眼前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