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先讓我向諸位同鄉說一句,"新年恭喜!恭喜猴年!" 對我個人來說,新來的這二00四年至少有雙層的意義:其一是搬來東灣六年,已到可以再搬家的時間。在不計劃久留的美國,我已呆了四十多年,也搬了十三次家,平均是三點二年搬一次,因為如果不搬,極可能會被驅逐出境;我總是先下手為強,在對方還在猶疑的時候,先出手。這也是我 "吃" 了那麼久的 "頭路",而沒有被 Fired 或 Laid-off 的原因-不瞞您們說,為了要保持這不被 Fired 或 Laid-off 的記錄,我曾拼命 Fired 過許多公司,包括 Mobil, G.E.等。其二是我的堂堂進入古來稀之年。在我知道的範圍之內,東灣台灣同鄉會的福利有兩種:獎學金與免費餐,前者為年青人,而後者則為老人而設。很可惜,以往因為我們的兒女都太年老,我夫妻又太年青而沒能嚐到福利的滋味。今年,我想同鄉會的理事不管如何,也不好意思說,七十歲不是老人。現在我最傷腦筋的問題是:省下來的錢做甚麼用?真令我頭痛! 去年應關懷中心的郭敏俊主任之邀稿,我把本決定成仙後才出版的 "遺作",寄了十八篇(大約三萬字)給中心。郭主任在中心的 Website 專設了 "吳木盛專欄",為 "社區服務"。假如有同鄉問:" 為甚麼是十八篇?" 我會說問得好,因為十八是有其特別的意義的。記得但丁曾寫過一本叫 "神曲" 的書?如果我的記憶沒違背我(只可惜它的行為,最近好像很不正常),我還記得"神曲" 裡有十八地獄。我的十八篇是來自這十八獄。因為是遺作,所以與地獄有關連,一點也不牽強;況且由我自己做的,頗為詳細的 Research, 我已幾近確定,成仙後我會步向地獄之路。同鄉,請別因此而為我憂心,我的心並沒有絲毫恐慌,因為我早已有不少好朋友在那裡等著我。 在有生之年,我已發表了我的 "遺作",由任何角度來看,這絕對是預支;用另一句話說,我透支了,我侵用了成仙後的財產。聽起來好像很嚴重,但事實並非如此。我的對策是繼續透支下去;既然已耗盡了遺作,由另一篇開始,我的專欄就叫 "地獄的來信"。不過這裡有一個 Catch,"來信" 要經過閻羅王獄卒的檢查;只希望獄卒不是以前台灣的警總那一些 "青面獠牙";如果不幸是是,那只有等到刑滿後再說了。 好吧,諸位同鄉,假如有緣,透過 "地獄的來信" 再見。(1/5/04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