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木盛專欄

Mu-sheng Wu's Corner


政治常識第一課

有幾次朋友問我:「為何不回台服務?」我瞭解他們的意思,他們的服務其實就是「當官」,因為他們知道我一直在台灣當工程顧問,我已在服務。其實這個問題不只朋友問過我,我自己在很久以前也問過自己。我的答案很清楚:一、我的細胞似乎無法生存在那種環境;二、即使細胞不構成問題,我也沒有進入那種環境的門路─競選或要人的提薦。大概是因為我沒有過人之能力或,我做官的朋友高傲地沒有「禮賢下士」的德性,未曾有要人來問過我是否願意回台協助他們。我的個性又使我驕傲到不願低聲下氣去「毛遂自薦」,對我,這有一點像在「出賣靈魂」,真是可怕。因之,要人的提薦這條路,未開始就已在不「禮賢下士」與不「毛遂自薦」下結束。剩下的只是競選。好吧,「競選就競選,有甚麼了不起,」我如此說了後,才發現我說得太快,競選的的確確是「了不起」。且聽我下面的細說。

在未談競選以前,我想先來說說「做官」也就是「當公務員」吧。民主時代的「公務員」在理論上說就是「公僕」。「公」可以說就「人民」,而「僕」就是「僕役」;「公僕」簡單地說就是:人民的僕役,這解釋是最清楚不過的了。我想稍有民主常識的任何一個人,應該都會同意這一點。

次,我們來談「競選」這本題。「競選」需要「錢」─很多很多錢,多得不得了的錢─與人力。這是不可或缺的─我未曾聽過沒花錢當選的例子,只有的是花多花少而已,我也沒聽過躺在床上就當選的。競選還有負面的付出,其中最難於忍受的是:沒有事實的「抹黑」。「抹黑」有時會把一位候選人侮辱得人格掃地;譬如常有的例子之一是八掛,例如:假造候選人過去玩弄女人的「事實」,並舉幾個低賤的女子為例。

我曾經如此問過自己許多次:「為了由主人的身份變成僕人的身份,需要花自己無法負擔的錢,又要向每一位未來的主人必恭必敬,低頭乞求以獲得,這不是太不合理?乞求的不應該是未來的主人而是僕役?」我確實不嘹解。這個問題指出競選「由主人變僕役」在理論上的不合理。這使我得到一個結論:競選公職的目的,或許並不在於尋求「僕役」的職位而是「權力」─或許還包含「金錢」與「名譽」。做人民的僕役我願意,但為了當僕役,我要籌備那麼多錢,我不止是沒有能力,我也不願意。即使有能力也願意,競選費用只有來自舉債或他人的捐款,兩者都非還不可,前者只有靠貪污;後者呢?我想「大」捐款人不會沒有目的,或許他為將來在做「非法」的投資─陳友豪案就是最好的例證。為了還回債務,任中非貪贓枉法不可。上面的分析很明晰地指出:候選人當選後極可能走入身敗名裂之途。

想到要由一位主人變為一個僕役,其改變過程竟是那樣辛苦,包括:籌錢、賣力、磕頭、被抹黑等等,又即使改變成功也要冒身敗名裂之險,我只有卻步不前。我想當這種僕役職業應有之個性與品德,不是平凡如我者能擁有。因為自己的才薄德淺,我沒回台「服務」,這當然是不能而不是不為。

瞭解政治環境的骯髒與險惡,我不得不羨慕與欽佩,我以前有一些戰友的鍥而不舍,仍為完成其理想而繼續前進。在幻夢中,好像忽然有幾朵水蓮花,向「獨善其身」的我招呼;我只能向他們一邊鼓掌一邊說:「祝你們成功。」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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