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幾次為需要,我曾經試圖英譯福台語的「古意」、「有孝」(孝順)與「歹勢」(不好意思),但無論如何就是找不到適當的英文字。為此我問我兒女。他們告訴我,在美國很難找到一位「古意」、「有孝」與會「歹勢」的美國人。沒有的東西就不必要有字;沒有需要,就不需要發明。這就是我沒能找到,「古意」、「有孝」與「歹勢」的英文字的理由。 福台語沒有「不拿白不拿」這句成語。因為不只這句成語本身不是福台語成語,而且在我所知道的範圍內,也沒有一句福台語的成語,其意義接近「不拿白不拿」。本文第一段的說明,很明白地告訴我們,台灣本來就沒有這種文化。「不拿白不拿」是戰後,甚至於可以說是最近的台灣產品。但不幸,這句話一產生就很「流行」,很快就變成台灣極重要文化之一;而這「不拿白不拿」文化,沒有疑問使台灣人民墮落,也使台灣社會腐化。這一句成語也在美國的台灣同鄉會,為該不該拿僑委會的補助款之爭議上,被「拿」派當真理,而大噪於台美人間。 當一個人以「不拿白不拿」為生活準則時,他就不應該談尊嚴,即使他想談,也只能談打折扣後的尊嚴。認真說起來,一個人選擇過「不拿白不拿」的生活,他就應該不在乎尊嚴,因為尊嚴與「不拿白不拿」是互斥的。在無限上綱的「不拿白不拿」之領域,尊嚴是完全不存在的。 一般人對「不拿白不拿」的解釋是:『有拿的機會就拿,不要手軟,機會一溜失不再回,而且人們並不因你的不拿,而尊敬或讚美你,反而會調笑你「憨」;不拿的結果是:你自己既沒收獲又受輕視。』雖然這看法如果不加於深思,好像有理,然而我卻不能同意,因為一位知識份子有不可分割的人格。知識使他分別是非,人格使他決定是非之取捨。對他,最低標準是:「不是自己的任何東西都不能拿」;其實他腦筋裡另有一更高的準則:「不拿道德或原則不允許的任何東西,即使這東西可能是自己的」。 日治時代在台的日人,在其《總督府警察沿革誌》記載的台灣人之特性是:愛錢、愛面子與怕死。在這愛錢的特性上,加上「不拿白不拿」,不能不說是相得益彰,火上加油。在這種情形下發生:拉法葉與幻象戰機之回扣、經濟逃犯之掏空幾百億、公共工程之貪污、選舉買賣票、移美台灣有錢人之領取貧民救濟、為遺產而兄弟姊妹成仇等等數不盡的劣行,絕不令人驚訝。
我相信:沒有一等的國民,產生不了一等的國家。我們要建立的,不只是台灣國,而是有尊嚴的台灣國。在這美麗的台灣國,「不拿白不拿」的德性早已不存在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