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九九零年代初,我去澎湖玩。我已記不得為什麼管家(Supervisor)沒去。沒有管家,我重新發現自由的可貴──我已失去這自由三十年。心中我一再祈禱;祈禱什麼,我想聰明如讀者當然知道,不用我贅述。My prayer was answered. 在一小游船,我遇見了驚為天仙,來自台中榮總的護士,她單身出遊。因為是逢場做戲,我們沒經過「身家調查」,就開始一起玩。我們遊了幾個島,也在其中的一個白砂灘的Beach游過泳。相信其他遊客都以為我們是一對情侶,我自己的心底也這樣想。我感覺到陣陣春風,吹皺心池。 我們找了一餐廳,吃了一很遲的午餐。她與我都叫了兩瓶日產的啤酒,我發現她很會喝。我們都喝得有一點忘記自己。 我付了錢後,她說她該走了,因為一個小時後,她飛機就要飛。我很失望,滿以為好戲還在後頭,沒想到已沒戲唱。 臨走時,她說:「阿伯,感謝您的照顧與招待。」這是她第一次稱呼我。聽到阿伯,我幾乎暈到,老實說,我有一點上了當的感覺。 這次的戰果:由船上岸三次,由岸下船也三次,每次都牽了她的手;離開時又握手一次;總共接觸七次。 當夜我發誓:自今以後不再做沒有管家為伴的旅遊。
註:我澎湖之遊的遊伴,除了護士以外還有我小舅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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