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木盛專欄

- 追憶之頁

Mu-sheng Wu's Corner


六、 合法

中國黨的「合法行事」總是隱藏太多的非法。最近台北市把新建的建成圓環之經營權,「合法」租給楊照代表的公司;所謂合法就是經過三次的公開投標手續。中國黨習慣的操作是第一次投標,沒人;第二次還是沒人;第三次投標,有三家公司參與,審查結果:親中公司中標。建成圓環招標,市府的親中公司就是楊照代表的公司。此公司以每坪每月NT$162元,標得九年的圓環經營權;這兩個數字都頗可怕,前者太少,後者則太長。建成圓環的招標使我想起了,以前我在台糖公司高雄廠服務時的一件事。

那時工廠大概還在建廠中(或剛完成),我們有三位司機:陳、林與朱;其中前兩者是正式員工,朱是臨時工。為了真除朱的職位,以規定公司需要公開招考司機,當時登報是必經的手續。人浮於事的那個時候,應聘者不少,他們都至少一天不作工,有的還要划可觀的旅費,更有人可能還要賄賂。然而那報紙上公告的職位,很早以前就已不存在。為了合法,公司卻非行騙不可,非去糟塌這一些可憐人不可。完成了合法手續,最後錄取人當然是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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